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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06 传奇故事---阿灯,四毛及大乔每次想写点东西,总是想不出来七个什么名字好。只能用最简单,最直白的话,没办法,修养不够。其实,我是想写一些关于阿灯的趣事,但是很多事又和四毛,大乔有关,或许应该叫"阿灯逸事",唉,读上去都很傻,算了,随便吧。
传奇故事一
阿灯,四毛和大乔是朋友,同校但不同系,都喜欢打游戏,常常一起混在网吧里。
大概是大一的时候,三个人经常去网吧包夜。
有一天,又是包夜,早晨三个人眼睛通红的从网吧出来,往宿舍走。
大乔非常牛气地说,回去睡到中午去口试。
阿灯十分平静,说,回去眯一会去笔试。
四毛笑死,将此事列为传奇故事。
吾志之。
传奇故事二
大乔虽喜网游,但水平一般。
一日,约一友之网吧,两人建一局域网,自娱自乐,颇为得意。
(因为该游戏难度由玩家的平均水平决定,两人均为10级)
阿灯四毛得知,欲戏弄之。
阿灯悄悄加入该游戏,躲入人迹罕至之处。
游戏难度骤增(阿灯99级,为最高级),两人无以应付,只能疲于奔命(被若干怪兽追杀)。
两人狂奔数小时后,阿灯现身,助其解围。
大乔颇为感激,阿灯窃笑,列为传奇故事。
传奇故事三
大乔有一女友,在远方,两人常电话诉衷情。
无奈宿舍硬件落后,电话线颇短,大乔遂之四毛床尾。
是夜,四毛半夜梦醒,惊觉床尾有异物,毛骨悚然。
探之,乃大乔裹一棉被,手捧电话,说到动情之处,涕泪俱下,忽又破涕为笑,形状十分诡异。
四毛无奈,亦列为传奇故事。
传奇故事四
四毛,论相貌,可谓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虽为男生,但颇注重外表,头发丝丝分明,故得名四毛。
常于数九寒天着一衬衫,外加一单衣,且不扣扣,曾被校园八卦女评为“首席男模”。
据闻,此君入大学之后,每日留连于网吧和宿舍,终日以游戏为生。
某年十一长假,先数日不眠不休,暴打游戏,后一睡不起,一觉长达36小时。
吾奇之,列为传奇故事。
传奇故事五
一日,阿灯与同学出门,在地铁上聊天。
地铁略有摇晃,阿灯伸手抓住扶手,继续聊天。
忽地铁停车,阿灯随惯性向前,站稳后觉手中多一物,视之,乃车厢顶棚灯管。
大汗,列为传奇故事。
传奇故事六
某日~~ 阿灯早早上线 算其时差~早上9点未至 四毛大奇,问之:“阿灯老矣,早睡早起?” 阿灯答:“俺昨日早睡” 四毛复大奇,问:“转性乎?” 灯哥答曰“否~鏖战两天两夜,累趴下的说……” 此为传奇~~~ 6/1/2006 端午今天是端午节.大家都在互相祝贺节日快乐,询问吃了什么粽子.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顺带的想起,那个给自己提供了一个吃的机会的人,屈原.五月五端午节包粽子、赛龙舟的习俗源于人们对屈原的纪念,可是,越来越多的人忘记了屈原,记住了粽子.今年我没有包粽子,因为没有粽叶.但是,这个没有粽子的端午节,却让我可以坐下来,想一想这位2000多年前的伟大的诗人兼政治家(这么说,是因为他的这个政治家做的比较失败).
屈原,战国时期楚国人.他有一点点自恋,也有一点点自傲,自视甚高.为什么呢?屈原,屈其实是氏,不是姓,他的父亲姓雄,受封于屈,屈就成了氏,后人姓氏不分(姓是指家族,氏是家族中的支派),就叫他屈原了.名平,平就是平正,暗指天,因为最平正莫过于天,又名正则,即公正而可以法则;字原,原就是广平博大,暗指地,又字灵均,也是差不多的意思.据说,屈原生于公元前340年正月初七,恰逢闰年闰月闰日,古人认为,闰年闰月闰日出生是非常吉利的.因此,屈原觉得自己"得天得地得人",很美,也更加对自己严格要求,他有着十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
他出生于皇室贵族,是楚怀王的本家,在二十三岁时就当上了左徒大夫,成了楚国内政外交上的核心人物.照理说,象他这样出身好,起点高,年纪轻轻就位高权重,其实想要实现他的远大理想应该不是那么困难的.可是,在他的时代,屈原是一位思想先进的主张改革的政治家,他主张,对外,联齐抗秦,统一中国;对内,修明法度,举贤授能.既然是改革,就必定会有改变,有改变,就会有人欢喜有人忧,所以,那些担心自己利益会遭受损失的人必然会阻挠改革.资料显示,楚怀王同意改革,让屈原起草改革宪令,在新令公布以前,其他贵族要求先睹为快,被屈原拒绝.这些人就到楚王面前进谗言,说屈原把制定政令全部作为自己的功劳,狂言连怀王也拟不出这么好的政令.楚王怒,从此疏远屈原,后又将屈原贬职,最后又流放.
其实,这也和屈原的性格有关系.因为他感情强烈,忠贞耿直,十分自信,又少年得志,必定是锋芒毕露,恃才放旷.不然,不至于被人一进谗言,怀王就信了,必然是有几分可信的.你想,要想实现改革,连这个顶头上司都没有搞定,又怎么去和那些上官大夫斗呢?再退一步,哪怕是用个缓兵之计,编份假的,给那些人看一眼,等政令颁布了,人家才会知道是真是假嘛.或者再退一步,让改革的浪潮来得温柔些,不要一下子那么猛烈,步步为营,也许又是一个不同的结局.可是,性格决定行为,性格决定命运,天生这样的人,就会做这样的事,又有什么办法?所以,想吃政治饭,最好还是做一下性格测试,不是光有理想和热情就可以的.
政治上的失败,导致了人生的悲剧,却客观上造就了他文学上的成功.屈原一生遭受了两次流放,第一次5年,第二次20年.在流放期间,他将满腔的悲愤,和国家衰败的悲凉都诉诸语言,一路行走,一路歌唱.甚至<诗经>整齐,简短,朴素的体制都不能完全表达他的心情,屈原创造出了句式可长可短,篇幅宏大,内涵丰富复杂的"骚体诗",开创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楚辞.而且,在流放的二十年中,他始终没有离开祖国,一直沿着长江来回走,希望有一天,朝廷会再召他回去.当时的社会,势力弱的国家朝秦暮楚,反覆无常,更别说普通的门客谋士了,以屈原的才干,尽可以远走他乡,投奔他国,但是他没有,不知道,这样的二十年,是什么样的生活."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游于江潭,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想象一下,一个奇冠异服,形容消瘦的诗人,行走在江河边上,放声高歌,时而热情洋溢,时而激昂慷慨,时而悲凉豪壮,大人视若无睹,顽童也许还要追着喊"疯子疯子".在楚国灭亡的前夕,屈原眼看大势已去,救国无望,悲愤交加,怀石投江.想到这里,这端午节是相当的沉重,怎么会快乐得起来?
"举世混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孤独,我不敢想象.我只是一小女子,不奢望治国平天下,哪怕齐家也不容易,但是,至少可以正心,修身.
5/30/2006 我的同学---博格前两天在校友录上看到博格要结婚的消息,感觉挺意外的.怎么结婚就像流行感冒,会互相传染,一个接一个的.看着漂亮的新娘子和开心的新郎官的结婚照,心里不禁琢磨,这个陈达峰,从哪骗来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人不可相貌这句话还真有点道理,越是看上去傻呵呵的,越是出手不凡.(由此,我严重怀疑四毛以后会娶到一个天仙般的美女,而那些换女朋友如换衣服的帅哥,挑来挑去,却挑了个大恐龙)
博格是我高中同学,兼大学校友和老乡.不过,虽然高中三年一直在一个班上,但并不是很熟,后来到了大学才交往多了起来.因为,离家那么远,老乡兼同学是多么亲切啊,尤其是一个心地善良,忠厚老实,待人友善的男生.博格学的是化学,我在寝室提起他的时候,常常称之为"我化学系的老乡",久而久之,他在我们宿舍就很有名了,大家都叫他"小花的老乡",再后来,就直呼其名了.大四的时候,康博要考化学系的研究生,和化学系的人关系比较熟,常常回来说,你老乡怎么怎么样,陈达峰怎么怎么样.你想,这样一个被女生广为接受的男生,应该是差不到哪去的吧.要知道,女孩子在宿舍里对男生的评价是很直接很尖锐的,大概和男生在宿舍评价女生差不多吧.
我记得有一学期的线形代数是和大化一起上的,然后那一个学期,我和博格都没有听课,两个人总是坐在理三的倒数第三排聊天,从上课聊到下课.大多数时候是他先到,占好位置(前三排和后三排的座位都是比较抢手的),我一般是要踩着铃声进教室的,甚至是迟到了从门口低着脑袋跑到座位上.恰巧那个时候,陈达峰宿舍的同学在卖牛奶,所以我每次线形代数课的时候都有一袋牛奶喝,想想就幸福啊.而且最后,我这个不听课的学生,还考了90多分,但是不知道博格挂了没有,我真是没有良心啊.
有时候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因为食堂的菜太难吃了,常常会找理由出去吃.有一次在义喝食府吃饭,我跟他抱怨上学太没劲了,要是上班多好啊,还可以挣钱.博格说,上班有什么好的,累死你.他指着旁边一桌几个穿着制服的阿姨,说,你看,上班的人要吃那么多饭,可见干活多累了.那几个阿姨吃的是盖饭,那碗有南方的汤盆那么大,我一看就笑了.这句话,我一直记得很清楚,以后觉得上学无聊的时候,一想博格说的话,和那个巨大的碗,我就感觉好多了.
其实很多人上大学之前,对大学是充满幻想的,有的人很幸福,过上了憧憬的大学生活,有的很不幸,幻想破灭在现实之中,我和博格属于后者.苦学了12年,考了不低的分,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车,来到了破落不堪,与想象中的大学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北区.尤其是从那么一个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与历史沉淀的高中出来的学生,看到北区,心理落差是很大的.我比较傻,当时完全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习惯了.第一天到宿舍,我从窗户看出去,看到四舍后面的大烟囱,我以为四舍是个工厂,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那是天天经过的四舍的侧面,呵呵.
但是博格不是,他为自己的大学生活描绘了一幅蓝图,当他发现这幅蓝图在这个灰蒙蒙的校园不可能实现时,他放弃了追求.他觉得,他要的不是这样的读书,上课,考试,于是,他不读书,去不去上课我不知道,但是有不少考试是挂掉的.我也曾叫他一起去上自习,可是我却找不出说服他跟别人一样学习的理由,因为这也不是我想要的学习.但我还是比较功利的,考的好可以拿奖学金,考的不好,只要及格,至少也可以不必交补考费.可是,我自己功利,但还不至于非要让别人和我一样功利.
有一次和陈达峰一起吃火锅.我总是以为,煮过那么多蔬菜和羊肉的汤应该是很有营养的,可是博格说,煮了这么久,维生素早就破坏掉啦.然后我就开始想,维生素的分子式是什么,会破坏掉吗?可是想了半天,什么也没想出来.就象有机老师说的那样,有的人总以为自己很有学问,想一些很高深的反应,可是往往会忽略一些最基础最根本的常识,其实就是想当然.呵呵,看来,考试及格的作用也不是很大.
大学的时候生活也颇为无聊,有一次博格跟我说,请你吃饭吧.我说,怎么这么好?他说,没有女朋友,连钱都花不出去.呵呵,真是个傻小子啊.可能是北区女生太少了,也可能是博格太老实了,大学四年,竟然连女朋友也没有一个,也没听说追哪个女孩子,我帮他撮合也不要.看来,这个新娘子还是博格的初恋呢,呵呵,幸福的家伙.
本来是写博格的,可是我罗里八索的讲了不少废话.已经想了两天了,也没想出来送什么结婚礼物好.女孩子结婚,好像少不了要漂亮的婚纱,漂亮的首饰,还有鲜花啊,细节啊,可是,男孩子,好像只要能够抱得美人归就乐得嘴都合不拢了,其他的统统不重要了.人和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不管怎么样,先祝他们幸福吧. 5/24/2006 Before the English(英国之前)
在大约50万年前,冰河时代的间歇期中,第一个人类到达了英国。他可能是为了寻找肥沃的土地来到这里的猎人。在英格兰东部,特别是东英吉利亚(去年我们上学的地方)和泰晤士河流域可以找到很多他们遗留下来的石器和斧头。
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中,又有其他人继续迁入,因为那时候英国和欧洲大陆有陆地相连。直到公元前5000年,冰雪融化,连接它们的大陆桥被淹没了,从此,英国成了大西洋中的一个岛。
到新石器时代,这些居住在洞穴中的半游牧民族渐渐转变为更安定的畜牧社会,居住在水源附近的高地上,比如在Avebury附近的Windmill Hill.他们会在居住地附近建造很大的公共坟冢。这种古墓就像是长石条搭成的长廊,顶部也覆盖以巨石,古墓有的可以长达350英尺,相当于100多米。当坟墓装满尸体后(很多人合葬),就会用巨石封住入口。
后来地中海西部的人来到这里,这种公墓就渐渐少了,取而代之的是独葬。每具尸体都以蜷缩的姿势埋葬,并用某种风格的水壶(和现在的大水杯样子很像)陪葬,这种风俗使这些人被称为Breaker Folk.他们发明了简单的铜器,但是进步并不大,因为他们还是使用敲碎的燧石做生活和生产工具,匕首,箭头。
Stonehenge(石圈) 此时,英国闻名的石圈开始成型。最初的形态是一条圆形土堤,在紧挨着土堤的沟里挖一些圆形的坑,通常在这些坑里有火化的人骨灰,用3块石头护住土堤的入口。大约500年之后,the Breaker Folk在这种土建工程的内部又加了两圈青石,形成了巨石阵。这些重达数吨的巨石应该来自于威尔士南部,至于古人是如何把它们搬到这里的就无从考证了。
在公元前1500年,另一拨入侵者越过了英吉利海峡。尽管数量不多,但拥有更强的武器,他们凭借武力驱逐或者同化了Breaker Folk。这些Wessex文化的创始人既是商人,又是一些新思想的设计师。他们惹人注目的带着斯堪的纳维亚(北欧一地区,包括挪威、瑞典、丹麦、冰岛的)琥珀,埃及的珠子,和爱尔兰制作的金子;他们的装饰物显示了一种古老的希腊文化---迈锡尼(Mycenae)手工业对他们的影响。在英国,他们发展了新铜器时代的工艺。一场史前的工业革命开始了。起初,他们在矿山提炼和加工铜,但很快他们就发现把锡加入铜可以制造出更好的合金---青铜。然后,每个部落都拥有了他们自己的工匠,而那些流动匠人在各部落间分享他们的知识。并且,英国有大量的锡。
这个比较先进的社会从Marlborough Downs取来了55吨的砂岩,建成了一个石柱的外圈,在外圈里侧布置了马蹄形。这些石头布置和排列的精确性同样证实了希腊的影响。最后那些青石又在蓝砂岩圈内部重新排布。
巨石阵的每一个阶段都具有很重要的宗教意义。中央的青石呈直线排列,被称做Alstar石,而横在其上的叫HEEL石,每年夏至(夏天的最中间一日)那一天,太阳都会从这块石头上升起,这也显示了远古时期的一种太阳崇拜仪式。也有人(这个人是波士顿大学天文学教授霍金斯)试图将它的作用解释成一个日历,还可以预测及计算太阳和月亮轨道,但是历史上它的形状曾被多次重新设置,所以很难得出确切的结论。入口中心的那块所谓的屠宰石不太可能是以前人们被用作献祭的地方,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巨石阵和督伊德教仪式有什么联系。(督伊德教:古代盖尔或不列颠人中一个牧师品级的成员,他们在威尔士及爱尔兰传说中是预言家和占卜家。)
(或许我夏至那天也可以去看看日出,巨石阵离我住的地方只有半小时的车程 5/23/2006 日记昨天很晚才睡,大概过了3点才睡着。早晨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抱着一个光屁股的小孩,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却认定了是自己的孩子。也没穿衣服,心里想着会不会尿阿,却又不能放下,四周空空的。不知道从哪弄了一块毛巾,把他(她?其实我没注意是男孩女孩)包起来了事。后来又抱着吃饭,正梦得乱七八糟的,被王臻叫醒了,说有我的信。打开一看,晕倒,医生写信来让我去进一步检查。那天不都告诉我没事,一切正常了吗?怎么会又要做测试?再一看,不是我的医生写的,估计是会过诊了吧,可能有问题不能确定。正好诸医生和我聊天,我告诉他又要去医院,他说,那有可能要作骨穿了,再次晕倒,不至于吧我,又是一次折磨。记得上次做胃镜,那么痛苦,感觉我就是一只待宰的猪(因为是侧躺着,感觉真的很像),两个穿着白大褂的屠夫面无表情的把很粗的管子塞进嘴里,一直通到胃里,使劲搅和。虽然没被宰,但也只剩了半条命出来,而且比猪更不幸,至少它是被异类捅刀子,我却是被同类折磨。可是,在痛苦也得去阿,革命的本钱还是得留着的。
痛苦的在网上游荡着,突然收到一个好消息,好朋友要结婚了。呵呵。自从大学毕业以来,在网上和同学聊天常常会说到结婚的事,典型的女人愁嫁。现在,总算有一个冲出重围,奔向婚礼的殿堂了。心里捉摸,该送点什么好,我嘛,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首饰啦。每次跟王臻逛街,总会把那几家珠宝店欣赏一遍,其实,看来看去总是那几样,也没什么变化。可是每次经过,总是忍不住停下来看看。有一次,王臻说,你知道吗?西方神话里的龙是以女人为摹本创造的。我说,为什么?他说,因为龙和女人一样,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每个藏宝库都会有龙看守着。原来是这样啊,不知道TIFFANY,DEBEER这类的公司需不需要仓库保管员阿,我去好了。光是看着,就感觉很好啊。
我一会儿就从网上找了很多婚礼饰品的图片,呵呵,看哪个都很漂亮阿,眼睛都挑花了。真想把它们都买下来,不过,我已经学会克制我的购物欲望了,不会那么奢侈的。看看就行了。在家看的《天生购物狂》,感觉好爽哦。这件,这件,还有这件。。。我指过的都不要,剩下的统统给我包起来。哈哈哈,哪天我也能去HARRODS这样爽一把,此生无憾了。 5/22/2006 虎皮凤爪这是我妈妈的拿手菜.一直不敢尝试挑战.因为这里面有太多的回忆,不忍去触动.
想起这个菜,就想起小时侯的那段日子.妈妈每天早出晚归,为了挣钱,为了我们三个孩子付出了多少辛劳.我们家那一块,可以说人人都认识我妈妈.不是因为别的,只因为她能干,能吃苦,一年365天,没有一天是休息的.常有人劝她,说,别那么拼命,你一辈子把别人三辈子的活都干了.妈妈说,别人养一个孩子,我养三个.正是因为妈妈的勤劳,我们过的比很多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更好.
那时侯妈妈在市场里卖熟食,其中就有这个虎皮凤爪.我记得一共有十几个品种的熟食,但是,这个菜的做法最复杂.妈妈每天要赶两个市场,有时候要三个.冬天天黑的早,常常天黑了妈妈还没回来,我和爷爷就在门口等着.等等不回来,就走上一段,常常不知不觉就走的很远,走出一两里地去,直到接见妈妈,才一起返回去.回到家,吃一口晚饭,就要开始准备第二天要卖的东西,直到深夜.我常常会跟在妈妈身边,帮她做点事,或者只是陪着她.有一次,真的是很晚了才睡,第二天早晨我竟然没起床,一直睡到很晚,爷爷奶奶以为我已经去学校了,没有叫我.那天还刚好是学校讲公开课,有很多别的学校的老师来听课.我跑到学校,课间操都结束了.不知道,妈妈是怎么坚持每天都那么早起床,每天都做那么多活,每天都那么晚睡.
因为我常常跟在妈妈身边,时间长了,所有的菜我都学会了.在暑假的时候,每天中午我都让妈妈睡一会午觉,我帮她准备要卖的东西.我常常想,如果那些人知道,这么多的熟食,竟然是一个上小学的孩子做的,他们会怎么想?肯定会很吃惊吧.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一个人去城里,是小学三年级.是去市中心的大药店帮妈妈买香料,八角桂皮什么的.坐车要一个多小时,中间还要转车,我下了车,车站就在药店门口,但是店牌挂的太高了,我要把头抬将近90度才能看见.于是,我站在XX药店门口,问XX药店在哪里?呵呵,小时侯,身携巨款,一个人跑到那么远的地方,还是很兴奋的,呵呵.还动用公款给自己买了一个玩具.
上个礼拜母亲节那天,我打电话回家了,但是我没有跟妈妈说母亲节快乐.因为,讲这句话,对妈妈来说,还不如告诉她我长胖了更开心.很多事,不说,不等于不记得.只希望,我以后能够让妈妈过上舒适的生活,就象她努力让我们幸福生活那样.
对不起,朋友前几天和朋友聊天,说到了人际关系的问题.虽然当时争论不休,互不妥协,其实还是有点心虚的.这两天就仔细想了想这些问题,也有一些是很早就想到了,一直没有说出来,今天,也写写,因为对于我写比当面说容易.我是不善于直接沟通的,容易犯错,这样的间接沟通比较适合.正好手上有些关于人际关系和礼仪的资料,翻出来学习了一下,补充点理论知识.
我这个人,很多时候还是挺可恶的,心直口块,脾气暴躁,口不择言,有意无意直接间接的伤害了不少人.至亲至尽的人还容易受我的暴力攻击,怪不得有人说我不象南方人,倒象东北人.而且,做错了事,说错了话,很少有道歉谢罪,常常将错就错,其实,哪怕是解释一下,也是好的.还觉得自己蛮有原则,或者说,蛮有个性,蛮有性格.(是因为南方人喜欢用"蛮"字,所以叫南蛮子吗?原谅我的跳跃思维)
有人说,相处的时候要尊重别人,要替别人考虑.其实,以前我对这两句话的理解是很片面的.换位思考,不只是人站到对方的位置,而且心也要站到对方的心里.如果,人过去了,心里的想法还在原来的地方,也是没什么用的.尊重别人,就要尊重别人的选择.别人的习惯,爱好,行为,都是一种选择,既然是选择,那自然已经有过比较和取舍,自然有他自己的道理.作为旁人,是不太可能知道这个具体的过程的,自然也就无法全然的设身处地,也就极有可能做出与其不同的判断.但是,过去我是相当坚持我自己的想法的,极力求同,不能存异,谁跟我异我就跟谁急,而且相当的有毅力,相当的顽固,可谓生命不息,战斗不已啊.
除了固执己见,我还特别直接.有意见就有意见呗,还非得说出来,去质疑对方,进行是非判断,甚至进而全盘否定.现在,我只能对自己说,I 服了ME.所以,以后除了党纪国法,国格人格等大是大非,我还是不要这么直接了吧.逞一时之快,自己痛快了,别人可就郁闷坏了.
顺便检讨一下自己以前失礼的地方,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见,但是,不说出来,别人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吧.
1."恶心"这个词,在无锡话里并不是很严重的一种表达,和女孩子说人家"讨厌","肉麻"差不多.我不知道在普通话里面有这么大的反响,我自己也震惊了.其实如果我当时解释一下就好了,可是,我还在震惊之中,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被这个词伤害的朋友,太对不起了.这件事我非常后悔,大学四年,最不应该的就是这一次.
2.女生换寝,其实我是始作俑者.我出了一些馊主意,还许了一些承诺,到了关键时刻,又违背了承诺,明哲保身.不过,我也受到惩罚了,最后自尝苦果.我没有兑现我的诺言,我现在还是很愧疚.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也许我会做同样的事,但我一定会当面向你道歉,取得你的谅解.
3.我答应了两位同学的礼物,到现在还没有送出.一拖再拖,实在是有些无赖了.虽然一直没有忘记,却一直也没有实现.或许,写出来,可以迫使自己快些完成.
4.还有很多同学被我伤了自尊的同学,我还分析不出原因来.因为我实在不是故意的.如果,你已经忘了,那就算了.如果你忘不了,请给我发邮件吧,告诉我我不对的地方,我会努力改正并请求你的原谅.
至于那些,到现在还和我保持友谊的朋友,谢谢你们.谢谢你能忽略我的缺点,陪我走到现在.更感谢帮助我改正缺点的朋友,想要说服我一定不容易吧.而溺爱我,把我的缺点当优点的人,我只能说,是我三生有幸,遇到了你.谢谢.
动物的脚趾如果我问你,鸡有几只脚趾,你能很肯定的回答吗?有很多人都会犹豫吧,好象是4只哦,又好象是5只呢?这还好啦,因为有机会吃鸡爪子,还有人会知道鸡有4只脚趾.那么老鼠呢?不知道了吧.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老鼠前脚有四只脚趾,后脚有五只脚趾.
松鼠刚好相反,后脚4趾非常小,并且相互分开;前脚有5趾,并长有利爪,十分明显。因为棕色松鼠平常在地上蹦着活动,所以,它留下的脚印常是4个一组。
动物里面还有专门的两目是和脚趾有关的.
奇蹄目是哺乳动物下的一个目。包括有奇数脚趾的动物。原始奇蹄动物的脚趾是前三后四,现生的奇蹄动物貘(tapir)就是这样的脚趾结构。奇蹄目成员胃简单,不具备偶蹄目部分成员那样多的胃室,但盲肠大而呈囊状可协助消化植物纤维。现存的奇蹄目有三个亚目,分别是马型亚目,Hippomorpha(包括马科和已经灭绝的雷兽科〕,爪兽亚目,Ancylopoda(已经灭绝〕和角型亚目,Ceratomorpha(包括貘科和犀科〕。奇蹄目的化石非常丰富。奇蹄目史前曾是十分繁盛的种群,分化出形态各异的种类。史前的奇蹄动物包括爪兽(Chalecothere),巨犀(Indricothere)等。现代的奇蹄目整体呈衰落状态。由于偶蹄目更能适合消化植物纤维,所以奇蹄目的生态位被后起的偶蹄目逐渐取代。
偶蹄目(学名:Artiodactyla)是哺乳动物中的一个大目,约220种,其中包括许多对人类生活很重要的动物。 偶蹄目动物是现代进步的繁盛的有蹄类,90%的现存有蹄动物都是偶蹄动物。其中又以牛科最为繁盛。下面这些都是偶蹄目的: 偶蹄目 其中猪有4趾,骆驼有2趾. 5/20/2006 英国历史:总说来英国快两年了,常常会被人问到关于英国的事情.其实,生活在某处,也未必对其有什么深刻的了解.因为你成了它的一份子,常常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盲目扩大到整体上去,就是所谓的"瞎子摸象".为了少误人子弟,也为了少出丑,借了本英国历史的书来看.
但是,英文水平有限,虽然不至于象以前那样害怕,却还是喜欢不起来.跟王臻说好,借一本简单的就好,最好是儿童读物.可是图书馆历史书太多了,不知道哪本好一点,幸好碰到一位历史系的教授,非常认真,带着王臻在书架前介绍.后来,拿回来了一本有很多插图的,字不是极小但还是很小的书回来.翻开一看,竟然没被人借过,不知道是不是太简单了,没人愿意读.
今天只看了一页,序.
英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综合体.新石器时代的矮小黝黑的伊比利亚人(Iberian)人,铜器时代的武士,凯尔特人之后又被罗马人占领,罗马人的统治又被撒克逊人推翻,然后是挪威海盗,最后法国的诺曼人统一了英国并制定了法律。但是,这么多民族具有两个共同点,一是,他们最初都是海员,越过海洋侵略了这个小岛;二是,他们共同生存下来了,只是先来者为逃避后到者的侵略,移居到山地,丛林或是沼泽之中。在近几个世纪,又有佛兰芒人,犹太人,西印第安人,亚洲人等为了免于迫害而到此寻求庇护。最终,多民族的通婚产生了现在的英国人,一方面,被普遍认为是冷漠,有耐心,且务实,另一方面,产生了许多的冒险家,探险家和诗人,这仿佛是一个真实的悖论。所以,很难说英国人是什么民族,只能说,英国人就是英国人。
英国的气候是总的来说是潮湿多变的,一天之内有可能经历几种天气,阴晴雨雪都不奇怪,甚至可以一天经历几种季节。所以,无论阴晴,老式的英国人手里总是提着一把伞,见面谈论天气也是最基本的话题。
英国的政治的发展主要是由两个因素左右。一个是诺曼人以及追随他们的的都铎王朝的强大统一的统治。他们在各省设立了中央皇家政府的代表人为领导,制定了全岛通行的法律,并使尊重法律成为一个国家的特征。另一方面,越海而来的祖先使其人民生来就具有自由论的本质,这就迫使国王不得不采取“协商和同意”的办法,从而产生了英国的议会制。皇权的至高无上不得不接受议会的挑战。因此,英国一方面受政府的有力统治,另一方面也可以更改他们不喜欢的规定。
通往美国和远东的海上航线的发现,使英国成为了世界的中心。英国人给全世界每一块大陆带去了贸易,殖民和自由的思想。强大不可战胜的海军保证了它自由的海上贸易。这不但使英国可以凌驾于世界之上,也阻止了其他任何国家凌驾于它之上。
在宗教上,英国保持着基督教的传统。英国人具有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公平和公正,对弱者仁慈和温柔的价值观,对非法暴力的嫌恶,对英国过去的错误和不足的容忍,遗忘和宽恕。
(读得比较慢,有的语言意识不是很好理解。用外语学文史比较痛苦,英语还好些,不知道外国人学中国历史是何种情景?去年上课的时候,有一位老师说,去年一个英国学生,写的论文是关于瑞典的环境状况的,很多资料都是瑞典文,你们猜他是怎么看懂资料的?大家猜了很久猜不出,老师说,其实很容易,找个瑞典籍的女朋友帮他翻译。呵呵,他说,英国人,怎么会去学第二种语言?晕倒。是啊,以为自己是最强大的国家,怎么会去向落后的国家学习呢?恐怕只有BT的日本人,才会狂热的学习中国的文化和历史,不知道是何居心。)
5/18/2006 小记今天终于去看了医生。心里很是忐忑。早晨起床没吃早饭,也不知道验血需不需要空腹,反正饿着去就是了。本来定好了闹钟,可是七磨八磨,照例错过了原定想坐的那班车,每次都是这样。赶到医院刚刚好是和医生约好的时间。
医生简单的问了一下情况,说,那我给你抽个血吧。上来就用一根带子勒住了我的胳膊,再去找针管什么的,这针也真够厉害的,出血特快,一下子就一小管了。想我在家验血的时候,那护士把针管又推又拉的半天才挤出一点来。还没想完,那医生说,对不起,我拿错采血的瓶子了,于是第一管就算浪费了,又重抽了两管。回家和诸医生一讲,诸医生说,索赔阿。我回道,都没花钱,还想赔钱,没这好事吧 ?
明天中午可以看结果,不知道怎么样啊。希望没什么事,老天啊,上帝阿,大家都保佑我吧。不知道临时抱佛脚有没有用阿。第一次和诸医生聊天说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不停的问他,严不严重?会不会死?因为我感觉范是和血液有关的事都很可怕,很恐怖。另一个朋友听了感觉很好笑,说,你这么怕死?我说,我不怕死,但我怕慢慢的死。如果,知道自己的了很严重的病,治不好,不知道哪天会离开,自己完全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我想,我是无法承受这样的事实的,或许,我会向病痛屈服,选择投降。因为我缺乏乐观的态度,对于那些乐观的人,努力抗挣的人,我十分的佩服,也很敬重,但我自己做不到.
其实,再一想,人从出生,就是在慢慢的死去,有人幸运,可以看到儿孙满堂,寿终正寝,有人不幸,早早的离开.既然活着就是在死去,为什么大家都不怕活着呢?也许,是乐观,觉得自己一定能长命;那么,悲观的人呢?是因为长命的概率较高,相信概率?那也还有不幸的概率啊.也许,只是人比较容易相信自己想要的结果,害怕失去吧.如果说,生活很幸福的人希望活着,因为他在享受生活.可是,有的人一无所有,即使是囚犯,没有钱,吃不好睡不好,还要工作,连自由都没有,还是想活着,又是为什么呢?也有人说自己生不如死,可还是活着,为什么呢?是因为有所追求吧.
只要活着,就有追求的希望.物质的追求,功名,利禄,精神的追求,或者是道德,良心,或者也可以是阳光,微风,细雨。其实,对生命的追求或者放弃,都是有原因的,追求是为了获得更多,放弃,是为了损失更少。那么,放弃,也许正是一种追求,以自己的放弃,成全更多人的追求。当然,这只是悲观者的想法。或许,你在坚持不放弃的时候,会得到比你成全的更多呢?
(诸医生是我的一位好朋友,现在做了医生,这么叫只是为了好玩。我还是比较喜欢叫名字的,他的名字很好,就怕人家不愿意示众。不过,最近我把这个好孩子带坏了,误人子弟,惭愧啊。)
5/15/2006 big shopping day刚刚花掉一笔巨款,十分巨大,异常心疼。写点东西缓冲一下。
越来越感觉钱不经用。这种感觉从我踏上英国的那一刻起就有了。一瓶矿泉水,2英镑。从此,每花一分钱都是小心翼翼的,盘算来,盘算去。其实,算算银行帐户里的钱,我和王臻也算小小的有钱人了。可是,再七零八落的扣掉一些计划中要花的钱,要买的东西,银根就紧缩了。况且,我们本来就不是大手大脚的人。从小到大,我的钱都是爸爸妈妈一次性给的,如果初中住校一周回一次就一周给一次,高中一个月回一次就一个月给一次,大学一个学期,现在是一年。我向来是给多少花多少,不存钱,也不要钱,每次都是花的刚刚好。呵呵,偶尔也有亏空的时候,免不了问同学挪一下借一下的,但是回家之后就补足了,没什么。
可是到了英国,感觉就完全不同了。汇率那么高,物价那么高,父母又那么远,不是想回就回的。于是,我开始记帐,每天花的每分钱都记下来,隔一段时间整理一下,分析总结一下,吃穿住行书,都花了多少,占多少比例,哪部分该花,哪部分不该花。还教王臻也要记帐,为了督促他,我把每天记帐的任务交给他。结果,今年过年回家的时候,他的一个妹妹告诉我,哥哥是很省钱的,从小就会记帐!我狂晕,原来他是老手了。于是我回忆了一下,这个家伙是够抠的,好像N久没给我买礼物了,每次都是我给他买,吃的穿的,一声不吭就收下了。我看上香奈儿的COCO小姐香水,在店里试了N次,都没舍得给我买!在我抱怨了N次之后,他终于给我买了,可是,他忘了用我的积分卡,哭死。
上大学的时候,我是很喜欢逛街的。有一次,我和王臻早晨十一点开始,从西单到王府井,一直逛到晚上十一点多,吃饭都是在商店里吃的,真够厉害的。现在不行了,逛半天就够我受的。你想,买一个东西,拿起来一看标价,电光火石之间,我就已经想到了这个价钱乘以14是多少钱,在中国卖是多少钱,什么时候有可能会特价,我买了之后能不能用完,要是以后带回国行李会不会超重,能不能托运,美金,英镑,人民币的比率各是多少,用什么卡付帐最合算。。。你说我能不累吗?久而久之,逛的时间就越来越短,逛的时间越短,就越不经逛,到现在,我已经是从逛街狂人退变成逛街弱智了。
前几天,王臻带我去PORTSMOUTH逛街,说是散散心,其实他是想去吃饭。结果,一天下来,累得要命,东西倒没有买到多少。后来,王臻说,总要把车票赚回来吧,想想也是,于是又勉为其难的买了几样。要在国内,我小逛一下就能搜刮回去一堆东西。过年的时候每天带着妹妹,在无锡市里逛,不是瞎逛,是有顺序有目的逛,把无锡市搜刮了个遍,恨不能掘地三尺,把所有宝贝都淘出来。重点地区的重点商铺,平均每家逛了3-5遍。仿佛人民币就不是钱似的,呵呵。
---- XX老矣,尚能逛否?
---- 归国,遂逛。
爱与被爱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我的父母都是很普通的人.但是,他们又不是那么普通,爸爸很固执,妈妈很好强。爸爸很固执的想要一个儿子,于是好强的妈妈生了三个孩子,生到儿子为止。我是比较不幸的那个,第二个丫头。
大了以后,妈妈有时候会讲我们小时候的事情。她说,她怀我的时候,照了几次X光,医生都说是男孩,到我生出来的那一刻,医生还说是男孩,因为我是面朝下出来的,等医生把我翻过来的时候,说,“哎呀,是个女孩”。妈妈的失望是可想而知的,如果她早知道我是女孩子的话,估计我也不会降生了吧。不知道是检查的医生是在是个庸医,还是那么小的我就有自我保护意识,装成了男孩子。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是极丑的,外公到医院看妈妈,看到我,说,怎么那么丑,就没有再看我第二眼。爸爸也很生气,很少抱我的。后来出了医院,妈妈住在舅妈家里,她越想越气,不知道是气自己,气我,还是气医生,或者三者都气。那时候是腊月,她气急了,把我从被子里抱出来,放到旁边,希望小小的我不禁冻,可以把我冻死,可是看着我的脸越来越紫,她终于还是不忍心,把我放进了被子。
据说,我还经历好几次危险。先是同一产房另一个产妇想要女儿,却生了个儿子,于是想两家换一下,基本上都同意,父亲从医院回家的时候干脆说我妈生了个男孩。可是临了,那家提出要我家出300块钱营养费,因为他们是男孩。为的这个,没有换成。虽然妈妈说还有其他原因,比如,妈妈觉得他们家父母长得太矮太委琐,还有一个叔叔是傻的,怕遗传不好;爸爸觉得如果我给了人家,自然是当丫环的命,而人家的儿子要了来,却是心疼得紧,不合算,于是作罢。可是谎称生了儿子在前,我抱回家的时候估计也让父母小小的难堪了一下。再后来,也有几次想把我送给别人领养,可是我从小聪明懂事,比如在亲戚家住的时候脱下来的衣服鞋子一定要搂着睡,夏天乘凉搬的小板凳一定要拿回家,那时候我小得还不会说话,一位远房的长辈说,谁敢牵线把我送人,他就用拐杖打谁,这才把我保住了。
也许是这些事情让我从小就有了忧患意识,我显得格外懂事,姐姐常骂我是马屁精,因为我最爱拍大人的马屁,呵呵。确实,我习惯上很善于看人脸色,总是帮父母干这干那的,哪怕什么也不做,也是整天在我妈妈身边围着转的。在我姐姐看来,我确实是个地道的马屁精。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我怕呀,我从小就很矮很瘦,姐姐大我2岁,可是我却一直比她矮一个头,所有人都说,姐姐漂亮,姐姐白,大家都喜欢姐姐,我只能讨好卖乖,来博得别人的喜爱。我也不能说父母不爱我,但是,我知道,如果要他们选,如果他们抚养不起三个孩子,爱不了三个孩子,那么,最有可能被舍弃的那个,就是我。
现在,我和姐姐都离开了家,关系也好了许多,因为我们都大了,生活也好了,我也不用担心被抛弃了。小时候的种种事情,现在说起来,好像是别人的故事一样。但是,我从一个家走入了另一个家,重复着我小时候的经历。王臻有一个妹妹,加上我,这个家又是三个孩子,我又是中间的那一个,最易被舍弃的孩子。公公宠爱妹妹,婆婆宠爱王臻,而我,更像一个局外人。如果王臻是一个极细腻体贴之人,那我的境遇还会好些,可是,他恰恰是个习惯被爱,不善于爱的人。王臻在的时候,我躲在他的身后,如影随形,王臻不在,我就重复小时候的伎俩,努力的讨好迎合。可是,公公婆婆毕竟不比亲生父母,有时候竟是讨好不得,迎合不好的。有时候自我劝慰,说,姐姐只比我大两岁,我也付出了好些努力来追赶,王臻和妹妹比我在这个家多呆了十几二十年,这么大的差距,估计只能是望洋兴叹了。
如果说,不被爱是我先天的宿命,那么,也许我后天也有很大的缺陷,那就是不善于要求爱,接受爱。从小到大,我几乎很少要求什么,和妈妈上街的时候,从来不会像别的小孩一样哭着闹着要买东西,妈妈问我要什么的时候,我的回答从来只是不要,我什么都不要,不想要,也不敢要。唯一一次和妈妈哭闹是六七岁的时候,过年,家里有很多亲戚家的小孩,妈妈骑着三轮车带我们出去玩。回家的时候,我要下车帮妈妈推车,妈妈不肯,我偏要下,她就是不停车,我就哭了。结果我也很伤心,妈妈也很生气,回到家,我还很委屈,结果还被许多亲戚嘲笑了一番。如今,那些嘲笑我的亲戚,没有一个孩子是让人省心的,不知道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要求的越少,别人给与的也就越少,甚至会觉得你没有要求便是没有需求。一旦养成了习惯,你若再有什么要求,便会觉得,你怎么可以要求?你怎么可以有要求?而我,是容易退缩的人。一方面,很努力的付出,因为我认为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没有付出就得到了,那是不牢靠的,轻易得来的爱我是不会接受的,另一方面,你不给与,我也不要求,退在一旁,“默默地舔着自己的伤口,舔着舔着,竟也爱上了这伤口”。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我可怜,那我也必然可恨。怪得了谁呢?
5/11/2006 夏天到了夏天到了,从窗户望出去一片绿意,告诉我,这里的夏天终于到了.今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坐在窗边可以看见空中飞机飞过留下的道道白线.心情也随着天气的好转慢慢明朗起来,有时候看到嫩绿的树叶,美丽的花朵,忍不住有一点小小的雀跃。下午的时候,有人修剪楼下的草坪.嫩嫩的草被割草机齐齐的切断,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草的味道,伴随着割草机嗡嗡的声音,我仿佛又回到了高中。
高中的时候,教室外面的楼下也是一大块草地,夏天的时候也会割草,明亮的教室,清香的味道,虽然人还在座位上,心却早已不知所踪了。那时候,整个班级分成四大排,每过两个礼拜就要轮换一下座位。我最喜欢的是靠窗的那个座位,抬眼就是校园的景色,而且上自习的时候做什么小动作是最后一个会被发现的,因为班主任的身影经过走廊就会引起教室内的小小动静,最后一排的危险较小。还有,默写作弊也是方便的。另外,当你在坐在一个集体的边缘的时候,你仿佛可以更方便,更冷静地观察这个集体,或者这个集体中的某个人,有点旁观者的感觉,是很不一样的。
不过,我喜欢夏天,不单单这些。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夏天竟有这么大的渴望。也许,是因为夏天可以穿裙子。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每到春末夏初,爱美的女孩子们总是蠢蠢欲动,心里痒痒地想穿裙子。可是,谁也不好意思穿,怕被人说臭美。于是大家都观望着,等待着,等着哪一个先忍不住穿了,第二天便呼呼啦啦地都穿上了。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女孩子,约好了第二天一起穿裙子。所以,记忆中的夏天,是一下子突然来到的。
不过,这里面很少有我的份,我仿佛一直很善于做旁观者。因为一次很惨的经历,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比较少穿裙子。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课间去上厕所,结果厕所里的几个女孩子失声尖叫着把我赶出了厕所,说我是男生。当时我是穿着裙子的。于是我成了穿了裙子的男生,这比说我是穿着裤子的男生更恐怖百倍。回忆起这件事,脑子里永远定格在小学的那个厕所的门口。
后来慢慢长大,对裙子也不那么排斥了。不过,还是更乐于看到其他女孩子穿裙子。夏天的马路上,阳光很亮,女孩子穿着漂亮的,飘逸的裙子,皮肤因为藏着细密的汗珠显得更白亮,更光滑,走路的时候,很轻盈,很欢快,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而冬天,是那么冷,大家裹得严严实实的,低着头匆匆的赶路,就算抬头看,也都是一个个鼓鼓囊囊的,而且,那衣服,仿佛都是一个地方出的,类似的样式,类似的布料,类似的人形。所以,哪怕是冬天逛街,我也是搜寻着夏装,买下来,并热切盼望着夏天的到来。
可是冬天,又是那么的漫长。尤其是在这靠近北极的地方。不过,上帝也是公平的,因为冬天的漫长,他让这里的夏天白天来得更早,黑夜来得更晚,如此,夏天也仿佛长了许多。如果以后有条件,或许可以考虑搬去三亚,每天都是夏风扑面,舒服得很。只是,希望除了那些25块钱一套的花衣服花短裤,还有更多的可看。
呵呵,申明一下,我绝对是女孩子。不过,也许,there is a little boy inside me. 5/10/2006 年龄小时侯,我一直是班上年龄最小的同学.记得上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病了,妈妈课间的时候接我去打针,跟老师请了假.打完针回到学校,老师让我走到教室前面,我很惶恐,因为被叫到前面的同学通常是犯了错误,要被点名批评的.可是那天老师却是表扬我,她说我是个好同学,生病了还来上课,虽然是班上最小的同学,没有上过幼儿园,成绩却很好......她说着说着,我忍不住要哭了.刚开始是因为感动,我并不觉得生病不可以上课,老师还表扬我,可是,她说到我是最小的同学,我又觉得很没面子,竟然是最小的,而且这样一来同学都知道了......那时侯,我是最怕小这个字的.因为有一个年龄比我大,个子也比我大很多的姐姐,亲戚常常说,我长的太小了,以后怕是个小个子,不知道能不能有一米六啊,等等.而我的称呼,也是和"小"连在一起的.我恨不能一下子长大,摆脱那个"小"字.
可是慢慢的长大了,个子也长高了,却对"小"字慢慢的留恋起来.希望自己长得慢些,不要一下子长大了,又突然变老了.于是对于自己的年龄偏小,开始有了好感.常常和同学聊天时有意无意地提到自己的年龄,告诉别人我是早上学的,生怕别人不知道我要小一些.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回避年龄这个问题.有时候认识或不认识的问起年龄,我开始推脱,说,不知道,我不会算年龄的. 有些过于热情的人会问了生肖去帮你算,还会按照家乡的惯例,替你加上一岁两岁的虚岁,让我大汗.就差没叫出来,我有那么老吗?
到了25,仿佛30也就不远了.进了30,好象四五十也就容易了.过了四五十,路上碰到小朋友就会叫你爷爷奶奶了.成了爷爷奶奶,就看到了假牙和拐棍.想想就开始毛骨悚然.这25,就成了我心里的一道坎.
有人会说,25,那不正当年轻吗?可是,我25,未成家,未立业,就连工作都没有.而马路上随便找一个25岁的来问一下,不是孩子都上幼儿园了,就是工作了好几年.随便上网一看,就那标题就能吓死人,什么18创业19开宝马,什么20岁存款多少多少,要不就是十几岁冠军20就退役啦.社会的主流也越来越往年轻靠,你看看那红透半边天的超女,都是十几岁的.孩子也越来越早熟,上初中就有男女朋友,高中生约会也是光明正大的,不得不令20多岁还没另一半的人汗颜啊,连言情小说的主题也开始校园化,琼瑶阿姨恐怕离琼瑶奶奶不远了.
其实,不是我老的快,是这个时代发展太快.孩子越来越早熟,越来越成人化,把我们这种不上不下的人硬生生地从年轻里面挤出局了.老不老,也不是年龄确定的,是比较产生的.同样是25岁,有人会说你幼稚,什么都没经验,有人会觉得你落伍,连超女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是,为了不显得幼稚,胡锦涛访美,楼市房价,银行改革,金融开放,什么都得关心着,为了不落伍,流行的东西都得紧跟着,骂也好赞也好,至少得知道.为什么这个年龄就这么尴尬呢?
5/5/2006 最大的无奈如果你深深爱著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甚麽法子?
昨天看了<白马啸西风>,其实,这个故事说是武侠,倒不如说是言情来得贴切些. 金庸也不愧是金庸,若是让琼瑶阿姨来写,估计区区几万字,哭也要哭掉不少页吧。而且,必须给每位人物写上一部,弄个续集之类的。金庸就不一样了,只几句话,就可以写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样一个短篇,写了多少人的爱情。
爱情一:白马李三与上官虹。上官虹是吕梁三杰的同门师兄妹,三杰中的老二史仲俊一直爱着这个小师妹,岂料半路杀出个白马李三,与上官虹一见钟情。这小师妹不顾家中反对,竟私奔去了。十年后狭路相逢,吕梁三杰杀了李三,史仲俊以为就可以赢得美人归了,岂知这小师妹本就烈性,与杀夫仇人同归于尽了。
爱情二:白马李三与上官虹生有一女,李文秀。父母双亡后她逃难来到回疆哈萨克部族的领地,被一老翁计爷爷收留。她遇到了哈萨克第一勇士的儿子,苏普,并爱上了他。但是苏普的妈妈和哥哥却是被追杀李文秀的汉人所杀,他父亲苏鲁克因此恨透了汉人,绝不允许儿子和汉族女孩交往。李文秀为了心上人不再挨父亲的鞭子,将他送给自己的礼物挂到了另一个女孩,阿曼的帐前,并疏远了苏普。苏普和阿曼坠入了爱河,李文秀却只能默默伤心。
爱情三:阿曼的母亲,雅丽仙,也有一位仰慕者,叫瓦尔拉齐。当年瓦尔拉齐和阿曼的父亲都爱上了雅丽仙,雅丽仙最后嫁给了阿曼的父亲,车尔库。瓦尔拉齐气愤不过,想要杀掉车尔库,却被族长逐出本族,永远不许回来。车尔库去了中原,学习中原人的武功和文化,还收了一个汉人徒弟,马家俊。他带着徒弟回到铁延部,想要报仇。他杀掉了雅丽仙,并让自己的徒弟去水井里下毒,想杀死整个部族。可是马家俊下不了手,瓦拉尔齐知道后十分生气,想要杀人灭口,却被马家俊先下手为强,中了三根毒针。瓦拉尔齐从此下落不明,而马家俊隐姓埋名,化装成老人,就是计爷爷。
爱情四:这马家俊收留李文秀的时候并非老爷爷,而是青壮年。他一直爱着李文秀,希望有一天可以带着她回到有杨柳桃花,燕子金鱼的江南,一起幸福的生活。可是,他为了保护李文秀(李文秀是为了保护苏普,苏普是为了保护阿曼),和瓦拉尔齐动了手,两败俱伤,死了。
爱情五:阿曼也有一个仰慕者,桑斯尔。他心中早便在这样想:“只要我在公开的角力中打败了苏普,阿曼便会喜欢我的。”他用心的练了三年摔跤和刀法。呵呵,多么一厢情愿的想法。可是,爱了,又有什么办法?世间最无奈的事莫过于此了。
我身边也有几位朋友,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可是,谁也没有办法回答,“因为包罗万有的“可兰经”上也没有答案”。虽然没有办法,但是每个人都还是有自己的做法。李文秀为了自己深爱的人的幸福,自己默默忍受了一切的痛苦,可是,不是说为他的幸福感到幸福吗?看来这种境界太高,很难达到。史仲俊以为杀了自己深爱的人的丈夫,就可以得到她。桑斯尔更幼稚,只要打败自己的情敌,就可以赢得情人了。而最狠毒的,确是瓦尔拉齐,因爱生恨,杀了自己的爱人,甚至想杀了整个族人。也许,这并不是爱,只是强烈的占有欲吧。或者,因为打击太大,造成了性格分裂?
而我最喜欢的,是马家俊,就是那位计爷爷,带着自己心爱的人远离伤心之地,慢慢的用亲情温暖她。或许,她会慢慢地忘却,哪怕是不再时刻想起,那也可以阿。可惜,他没有等到那一天。不过,最后,李文秀独自一人回到了江南,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 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奈之如何?
5/4/2006 问世间情为何物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生死相许.这句话出自元朝诗人元好问的<雁邱词>.后来因为金镛的小说被大家熟知.
太和五年乙丑岁,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获一雁,杀之矣。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地死。’予因买得之,葬之汾水之上,累石为识,号曰雁邱。时同行者多为赋诗,予亦有《雁邱词》。
--- 元好问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别离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邱处。
可是,这个问题,数百年来,又有谁能回答?从小到大,也见过了不少爱情故事,或喜或悲,或离或合,有痴有嗔,有无知也有无奈,人生的种种境况,都可见一斑.我一直自以为是性情中人,敢爱敢恨,但是,深究起来,其实我不是.对于爱情,我却是抱着极其悲观,极其无奈的态度. 也许是,在懵懂初开的时候,见识了几个让人目瞪口呆的真实的爱情故事,可以和不爱的人结婚,可以和爱的人说再见,可以抛开N年抗战的男友,和另一个有为的人闪电结婚。(我常常觉得,个性的形成往往是由幼时的经历所影响,希望以后我可以好好保护我的孩子,让他更多地看到人生积极乐观的一面。)也许是,我生来就比较理智,或者说更现实,因为我是摩羯座的嘛。(在土星守护下的摩羯座女子,个性上多少会有一些抑郁的倾向。大体上说来,她是不怎么乐观的。你很难让一个摩羯座的女人相信“神话”和“奇迹”。很少会有摩羯座女人有兴趣陪你玩爱情游戏。那种不食人间烟火,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爱情故事是感动不了她们的。) 所以,问我情为何物,估计得到的是最差的答案。我这一类人,是很现实的。前几天得知自己可能得了一种血液病,虽然知道没有大碍,但还是忧心忡忡了两天,因为悲观,常常会唤想,有没有可能会是很严重的不治之症呢?一边让自己想不可能,一边又在考虑可能性的大小。后来,想得累了,问王臻,如果真的很不幸,我去了怎么办?他略一沉吟,说,那我终身不嫁。呵呵,虽然有一点点的失望,但是,再一想,同是摩羯座的他,这才是正常的答案。换了我,最多也是这样了,不太可能悲鸣不能去,竟自投地死。 人生来就不平等,不是每个人都能领悟爱情,更别说是得到爱情了。
5/1/2006 风水术语-----取向、罗盘“向”就是方向、朝向,一般指与建筑基址走向垂直的方向,这是建筑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参数。
在风水学发展的早期,建筑物的朝向多与自然因素有关,如采光、背风、排水等等。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取向”的过程渐渐复杂起来,引入了建筑与人五行相生相克的原则,并逐渐变成了将八卦、五行、干支等因素综合起来的推算,这种推算进一步演变,就形成了一套独立的风水体系:理气宗。
罗盘是理气宗的操作工具,主要由位于盘中央的磁针和一系列同心圆圈组成,每一个圆圈都代表着中国古人对于宇宙大系统中某一层次信息的理解。
中国古人认为,人的气场受宇宙的气场控制,人与宇宙和谐就是吉,人与宇宙不和谐就是凶。于是他们凭着经验把宇宙中各个层次的信息,如天上的星宿、地上以五行为代表的万事万物、天干地支等,全部放到罗盘上。风水师则通过磁针的转动,寻找最适合特定人或特定事的方位或时间。
尽管风水学中没有提到磁场的概念,但是罗盘上各圈层之间所讲究的方位、方向、间隔的配合,却暗含了磁场的规律。
罗盘的发明和应用是人类对宇宙、社会和人生奥秘不断探索的结果。罗盘上逐渐增多的圈层和日益复杂的指针系统,代表了人类不断积累的实践经验。当然,这些经验是否全面和正确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但是罗盘上所标示的信息却蕴含了大量古老的中国智慧。
风水术语-----察砂“砂”也指山体,“龙”是高大的主要的山体,“砂”则是龙旁边的小山丘。在成因上,砂是由龙的石头风化而成的,因此是龙的附生物。风水学认为,仅有龙还不能成为吉祥之地,龙的周围还需要各种砂来拱卫和呼应,如果没有砂,龙就很难聚纳生气。
因此,在考察吉祥地点的时候,环绕四周的群山也很重要,它们的位置和形态也是吉祥地质量好坏的标志。察砂就是对吉祥地周围群山的考察。
在所有环绕吉祥地的砂中,最重要的当属所谓“四神砂”,它们是位于吉祥地左右前后四个方向的小山,风水学中假借天上的四方星宿的名字为它们命名:青龙(位于吉祥地之左)、白虎(位于吉祥地之右)、朱雀(位于吉祥地之前)、玄武(位于吉祥地之后)。不仅如此,风水学还对砂的形态作了细致的规定,只有外观秀丽端庄的砂才算是吉祥的。
可以想象,具备了秀美的“四神砂”的地方,在各种尺度下都会是一个景色怡人的山间盆地。
--------《中国国家地理》2006 01
风水术语-----点穴吉祥地往往是一块区域,而“穴”则是这块区域中最吉祥的那个点。风水学认为,生气就是在这里从地下冒出来的。“点穴”就是指在综合考虑了山水状况之后,准确地找到山环水抱的这块区域中“龙”、“砂”、“水”种种景观意象最完美的那个点。站在这个点上,人们能得到最丰富的心理感受。
在寻找穴的过程中,还有一种辅助性的方法----相土石,也就是要借助考察土质的好坏来判断该地点生气的旺衰。
穴被点中后,将成为建筑群落中核心建筑的基址,如城镇主要街道的十字交叉处、都城的朝殿、州郡的公厅、宅舍的中堂等。
--------《中国国家地理》2006 01 风水术语----观水风水学中所有吉祥的地点都离不开水。风水学认为“龙”能迎气生气、“砂”能聚气藏气、“水”能载气纳气,大地的生气只有遇到水面才能被拽住流动的脚步。不仅如此,在没有山脉的平原地带,河流也往往被看作是传递生气地通道。
“观水”就是对水的考察,其中包括对水的来源、走势和质量三个方面的考察。风水学中有一系列关于河道形态与吉祥地点之间位置关系的规定,有的规定可以用现代科学的语言来解释,而有的则有牵强附会的嫌疑了。总之,吉祥地点周围的水应该与龙和砂在一起,对该地点造成重叠、关拦、内敛向心的围合态势。
风水学中还有一个要素十分重要,那就是水口。水口就是两条以上河流汇合之后从两山之间流走的那个地点。从水的流向与吉祥地的关系中可以区分来水的水口“天门”与去水的水口“地户”。相中的地形中,水口越多,水流在水口之内越是缠护周密,也就越吉祥。
----------《中国国家地理》2006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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